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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成就概述
作者:   来源:中国出版网   发布时间:2017-06-21   阅读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化包括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在内的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新闻出版事业与产业全面发展,出版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在中央的坚强正确领导下,新闻出版战线积极工作,奋发向上,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因篇幅所限,下面主要从两个方面总结近五年来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的成就。

  一、全面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新闻出版法制体系

  (一)制定新闻出版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出版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文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并就出版改革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如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等等。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思路、主要任务和政策保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布置了任务书。

  在文化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明确的前提下,2014年11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统一部署中涉及的新闻出版领域改革事项,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了《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五个重点方面的改革任务,包括完善新闻出版管理体制,增强新闻出版单位发展活力,建立多层次新闻出版产品和要素市场,推进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提高新闻出版开放水平等。

  (二)改革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转变政府职能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由此,国家图书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改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此后,全国各省市区人民政府也对辖区内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与广播电视或文化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了整合,建立地方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文化委员会或文化新闻出版局等,截至2017年4月,除天津市、上海市保留独立的新闻出版局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完成了新闻出版局与广电局或文化局等的合并工作。省级以下市县基本实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三合一的模式,组建了文广新局。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方面的管理职能也进行了重新明确,并且取消了原新闻出版总署时期多项图书出版发行方面的审批事项,如: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取消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取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批;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职责,工作由中国出版协会承担;取消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创新书号管理方式,规范书号使用,遏制违规行为。2013年开始,国务院又陆续取消或下放了10余个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项目如: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修改审批;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下放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项目如: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等等。改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调整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取消或下放行政事项,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推动新闻出版改革的决心。

  (三)立新废旧,完善新闻出版政策法规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在调整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体系的同时,也加快了新闻出版政策体系与法规体系的完善,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规、新的政策,使政策法规更具有时代性,废止了一些与新形势不一致的规章,体现了“放管服”的要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央的精神,加快了法规制定与修订的步伐。

  1.制定新政策新法规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文化改革的特点,文化领域出台了一批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举措,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围绕这些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制定了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促进全民阅读、扶持实体书店、加强网络出版管理、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等多方面的规章,完善了新闻出版治理体系。

  制定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办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越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为了落实中央的精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制定了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网络文学及新华书店等出版发行企业社会效益考核办法,引导出版单位正确处理两个效益的关系。一些地方或出版集团也在中央精神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情况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

  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2015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就出版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有力地推动了出版业的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

  起草《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为落实中央的要求,2013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成立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小组,启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经过三年的广泛调研、起草等工作,2016年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并根据社会意见对《条例》进行修改后报国务院法制办,2017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又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纳入了“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在此之前的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经把“开展全民阅读”写入了法律当中。在全国性阅读促进条例尚未颁布的情况下,湖北、江苏、深圳、辽宁、四川、黑龙江等许多省市率先发布了地方性全民阅读促进法规,地方阅读立法先行先试,走在全国的前面。

  扶持实体书店发展。2010年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所致,实体书店经营受到很大的压力,书店数量持续显著下降。为此,从2013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实施了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实体书店扶持试点等财税政策。2016年6月,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实体书店建设的六项主要任务: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实体书店的优秀出版物供给,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实体书店改革创新的五项政策措施: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加强财税和金融扶持、提供创业和培训服务、简化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由此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实体书店扶持政策体系。

  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制定或修订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一大批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废止老办法旧规章

  在制定与出台新政策新法规的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废止或修改了一批新闻出版领域的法规。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也根据新要求,清理旧法规,废止不合时宜的老办法。

  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对《出版管理条例》修订了四次,对《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一次,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修订两次。

  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废止了两个部门规章,32个规范性文件,除一个规章属于电影方面外,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新闻出版方面的。废止的规章是《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199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加强教学参考书发行管理的通知》(1996)、《关于加强书号总量宏观调控的通知》(1998)、《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出版单位出版合作和融资行为的通知》(2004)、《关于加强报刊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出版活动的通知》(2010)等。

  (四)出台新举措,把改革引向深处落到实处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闻出版领域一些具体的改革任务。如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等。

  2014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了《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试点办法》。所谓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是指以具有主管主办资质、外文出版能力的国有出版单位拥有特殊管理股为前提,允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出版单位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投资比例双方约定,允许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绝对控股,给予新设立公司从事对外出版的专项出版权。新公司从事对外专项出版业务仅限于外语出版物出版,出版产品形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新设立公司的出版产品文字内容应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新设立公司的出版产品仅面向境外市场销售,不得在中国内地市场发行。试点办法公布以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先后批准成立了北京华语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和人民天舟(北京)出版有限公司两家试点企业。北京华语联合出版有限公司由民营书业企业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股80%、国有出版企业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股20%。人民天舟出版有限公司由民营发行企业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股70%,国有出版单位人民出版社以无形资产占股30%。虽然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和人民出版社在新公司所占股份不大,但是作为特殊管理股股东,他们“在选题策划等内容设置和把握上具有特殊权利” 。两家公司成立以来,开始在外文图书出版方面筹划,2017年2月,《屠呦呦传》阿文版由人民天舟出版有限公司联合摩洛哥阿曼出版公司、埃及希克迈特文化投资出版公司、黎巴嫩迪法富出版社、突尼斯卡里玛出版社四国出版机构共同出版。《大国外交》《社会主义五百年》《古建筑之美》等多个语言版本也由北京华语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出版。

  2016年,图书出版与制作分开的试点工作正式开始,民营书业比较发达的北京、江苏、湖北三个省市被列入了首批试点单位。图书制作与出版分开的政策,理顺了国有出版社、民营文化公司、印刷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使民营书业企业以符合政策的方式与印刷企业结算,进一步激发了民营书业的发展活力。

  二、全面繁荣出版事业,加快发展出版产业,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出版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和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新闻出版战线按照中央的确定的战略目标,扎实工作,大力推进事业繁荣与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1.新闻出版事业持续繁荣

  图书出版品种增加,精神文化产品极大丰富。2012年全国出版图书41.4万种,图书总印数79.3亿册。2016年全国出版图书50万种,图书总印数86.4亿册。中国成为世界上图书品种与图书印数最多的国家。图书品种的增加,是文化繁荣与创作繁荣的必然结果,图书印数的增长是人们对图书消费增加的反映。

  农家书屋升级提档,全民阅读蓬勃开展。农家书屋是新闻出版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自2006年农家书屋工程启动以来,在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农家书屋快速建设,到2012年,全国已经建成60多万个农家书屋,覆盖了所有行政村。党的十八大以来,农家书屋开始提质增效,一方面增加农民迫切需要图书的比例,另一方面加快农家书屋的数字化步伐,到2015年全国建成数字农家书屋3.5万个,其中卫星数字农家书屋2.2万个。以书香中国为统领,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开展了全民阅读活动,400多个城市常设读书节、读书月等活动,每年吸引8亿多读者参与。国民的综合阅读率不断提高,由2012年的76.3%提高到2015年的79.6%。

  主题出版不断深化,精品图书不断涌现。早在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就开始围绕重点工作、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重要会议等策划主题图书出版工作,十八大以来,主题出版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出版单位参与主题出版的热情不断高涨,主题图书的质量不断提高。如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结构性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出版了一大批广受读者欢迎的图书。

  2.新闻出版产业快速发展

  出版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近五年来,虽然受经济增速下降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新闻出版产业的增速也由高速转为中高速增长,但是新闻出版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特别是数字出版等新业态增长尤为迅速。2012年,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业营业收入16635亿元,2016年增长到23162亿元。新闻出版产业保持年均7%以上的增长速度。数字出版收入由2012年1935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5300亿元。数字出版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

  出版传媒集团实力与国际地位不断提高。2012年全国出版传媒集团主营业务收入233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的出版传媒集团有4家。2016年全国出版传媒集团主营业务收入302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的出版传媒集团上升至7家。2012年,全球出版50强排名,中国只有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一家位列其中,且排在第37名。2016年,中国5家出版传媒集团进入前50强,其中中南出版传媒集团位列第6位,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位列第7位,中国出版集团位列第17位,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位列第18位,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位列第20位。由此可见中国出版传媒类集团的规模与实力。

  近五年来,中国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是全方位的,积累的经验是多方面的,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总结与提炼,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继承与弘扬。

  (魏玉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