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上之前取消的272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319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52%。
其中“编辑”类别中的“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被取消。该资格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实施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网络编辑员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设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网络编辑员》的规定,该职位分为网络编辑员、助理网络编辑师、网络编辑师和高级网络编辑师四个等级。
我国目前有数百万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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